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徐连新、芦忠提起公诉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徐连新提起公诉
近日,山东省威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徐连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连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徐连新,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8年,徐连新利用担任威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威海工业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威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责任。2011年4月,被告人徐连新在担任威海工业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未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管理程序,擅自将某公司国有资产无偿转让给个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芦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芦忠(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芦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芦忠,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芦忠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