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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补短板”突出问题导向 一波新规在路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土农网 2024-12-26 02:04  浏览次数:59

  原标题:银保监会“补短板”突出问题导向 一大波新规在路上

  本报记者 李致鸿 北京报道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健全保险监管体系,包括制定《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加紧制定《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等。

  这意味着,银保监会通过建立完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弥补保险监管制度短板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且仍在路上。

  解决突出风险和问题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2017年4月以来,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发布主席令5个。其中,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改;新制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4部规章进行集中统一修改。此外,先后发布规范性文件50部左右,涉及机构管理、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资金运用、偿付能力等诸多业务领域。

  银保监会成立以来,发布涉及保险监管的规章1部,即《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布涉及保险监管的规范性文件3部,即《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保险电子签名技术应用规范(JRT0161-2018)》。

  以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为例,慧择保险经纪副总经理蒋力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大型保险经纪公司多以强大的股东为背景,业务发展的也多是股东行业的自家生意。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优势在于风险控制能力,尤其是财产险领域的风控能力(投保前的风险评估、投保后的防损控制、出险后的理赔服务)等方面经验丰富。放开外资的相关限制,可以给国内企业和民众多样化投保的选择。”

  上述规章、规范性文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着眼重点领域。该时间段内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主要分布于公司治理监管、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偿付能力监管、保险产品管理、中介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具有相对的集中性。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主要立足于解决当前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问题,特别是对业务结构失衡、个别产品粗放发展、少数公司无序举牌等风险问题,及时补齐管控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三是坚持正确方向。将补齐制度短板与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坚持简政放权的正确方向,具有较强的导向性。

  制定代理人规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获悉,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健全保险监管体系。其中,包括加强实名登记管理,制定《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加强健康保险管理,根据健康保险发展新形势,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加强保险中介监管,继出台《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后,正加紧制定《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这些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呼声颇高。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郝演苏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的制定有一系列难题。“例如除保险机构外,市场上还存在一些无需牌照即可代销保险产品的第三方平台,这类第三方平台是否具有可以代保险机构搜集客户信息的资格等问题,值得商榷。”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专业副主任宋占军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2006年,原《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落地实行。十二年来,其在促进健康保险发展、助力健康保险专业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的实施,亟需对《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德华安顾人寿总经理殷晓松认为:“银保监会对《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中,相信随着试点政策的放开和完善,以及新《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发布,健康险特别是定额给付类的健康险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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