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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严打操纵村委会选举 残害村民的黑恶人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土农网 2024-11-13 10:57  浏览次数:980

  原标题:民政部:严打操纵村委会选举、残害村民的黑恶人员

  中国网新闻5月2日讯(记者 张艳玲)日前,民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民政系统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村民自治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意见明确,严打操纵村委会选举、残害村民的黑恶人员,通过三关防止涉黑涉恶人员进村委会班子。

  严打操纵村委会选举、残害村民的黑恶人员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负责人表示,扫黑除恶的重点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民政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心将始终对准涉黑涉恶人员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

  同时,对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民等治理方面,严格依法整治,边打边治边建,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问题滋生蔓延。

  “三个关口”防涉黑涉恶人员进村委会班子

  民政部门将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负责人表示,要严把人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口”,及时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涉黑涉恶人员或者其代理人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

  另外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发挥民主评议作用,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用钱用权行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防止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作恶”和“变黑”。

  扫黑除恶工作要严明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民政部门要把涉黑涉恶问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普通工作失误、一般性侵害村民利益行为等问题区别对待,慎重研判问题性质。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保证必要工作力量和经费。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督促检查。

  严格民政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好整治村民自治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持久战攻坚战。

责任编辑:霍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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