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业务正式开通
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即日起,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网上绑定业务正式开通。车辆驾驶人可在网上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
单一违法罚金不超200元,累计记分不满12分网上处理违法记录
北京市交管部门表示,依托公安部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现已正式开通驾驶人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自助绑定业务。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填写信息、上传照片、验证手机号码,自助办理驾驶人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仅限个人名下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汽车)的绑定业务。绑定业务办理完毕后,车辆驾驶人即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上,自助处理被绑定车辆无记分、发生在绑定日期后有记分,并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
驾驶人用户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的流程具体如下:
1、通过各类手机APP应用商店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注册成为该平台用户(待绑定机动车车主也需为“交管12123”平台已注册用户)。
2、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点击“我的(个人中心)—我的机动车”或“机动车违法”进入绑定界面。
3、填写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后六位、与车主关系等信息。
4、上传3张照片:一是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二是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三是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在一起的照片。同时,对上传的照片还有几项具体要求:一是不能使用修图的照片;二是不能使用翻拍的照片;三是不能使用纯白底色,避免照片水印无法正常显示。
5、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6、提交绑定申请,交管部门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
交管部门还介绍,如果群众不熟悉手机操作,不便进行网上自助绑定,也可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本市交管局各车管分所及各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现场办理绑定业务。绑定业务办理完毕后,车辆驾驶人即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上,自助处理被绑定车辆的交通违法。
交管部门最后还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由于办理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业务,有历史绑定车辆数量的限制,请驾驶人用户本着如实绑定、如实处理的原则,谨慎办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业务,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绑定,造成后续处理的麻烦。此外,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规范驾驶人的交通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交管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做到文明守法安全行车,积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